
当前位置: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河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实验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(招标编号:ZQHZB-2026-0803)
一、招标条件
本河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实验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/核准/备案机关批准,项
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.5089万元,招标人为河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。本项目已具
备招标条件,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。
二、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
项目名称:河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实验柜采购项目;
标的名称:实验柜;
数量:1批;
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生产,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,并在15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工作。
范围: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,本次招标为其中的:(001)河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实验柜采购项目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(001河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实验柜采购项目)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: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2.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;
2.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(如有):无。
2.3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和中国政府采购网(http://www.ccgp.gov.cn)查询信用记录,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无。;
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获取时间:从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00分
获取地点: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(石家庄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A座11层)。
获取方式: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(或新版带二维码的可提供复印件)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。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,不予受理。
(1)营业执照;
(2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售价:500元。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09月18日09时30分
递交方式:纸质文件递交。
递交地点: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(石家庄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A座11层);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将予以拒收。
六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开标时间:2026年09月18日09时30分
开标地点: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(石家庄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
场A座11层)
七、其他
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公告发布媒体: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河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。
其他补充事宜: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0311-67567311。
八、监督部门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。
九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河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
地址: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209号
联系人:秦女士
电话:0311-67567300
电子邮件:/
招标代理机构: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A座11层
联系人:王女士
电话:0311-87055549
电子邮件:zqhgczxzbb@163.com